货运服务

危险物品

**请与我们的获授权货运销售代理联系空运事宜。 **

曼谷航空货运将接受以下目的地的危险物品运输:
  • 国内航线:
    • 所有国内航线均可接受锂离子电池和金属电池(UN3481 和 UN3091)运输。
    • 仅曼谷 – 普吉岛(往返)和曼谷 – 苏梅岛(往返)航线接受二氧化碳(固体或干冰)(UN1845)运输。
  • 国际航线:
    • 仅曼谷 – 马累(往返)和曼谷 – 金边(往返)航线接受锂离子电池和金属电池(UN3481 和 UN3091)以及二氧化碳(固体或干冰)(UN1845) 运输。
曼谷航空货运将按照以下 PG 的特殊规定接受危险物品运输:

若曼谷航空货运比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物品规则》(IATA DGR) 的要求更严格,必须立即将此类特殊情况告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便作为运营特殊规定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PG – 01 曼谷航空的飞机不接受作为货物托运的危险物品,以下物品除外:

  • UN1845 固体(干冰)二氧化碳,包装妥善,每件包装的净重不得超过 2.5 公斤。对于 ATR 72-212A 机型,每趟航班的最大运输量不得超过 300 公斤;对于 A319/320 机型,不得超过 400 公斤。
    • 包装上必须有排气孔,或者能够做一个排气孔,让气体通过包装排出。
  • UN348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以及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PI 966 和 PI 967,仅限第二节)
  • UN309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以及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PI 969 和 PI 970,仅限第二节)

PG – 02 仅接受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物品规则》妥善包装运输的公司专用物资,即飞机零部件和耗材。

PG – 03 未使用。

锂电池空运规定和指南

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曼谷航空锂电池货运规定

锂离子电池规定(PI 966 和 PI 967)
正确的运输名称
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
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
UN 编号
UN3481
UN3481
包装说明
PI966
PI967
容量
第二节/ELI
电池单元 ≤ 20 Wh
电池 ≤ 100 Wh
第二节/ELI
电池单元 ≤ 20 Wh
电池 ≤ 100 Wh
每个包装最大电池单元/电池数量及每次托运包装数为设备供电所需的数量和 2 套备用设备 (一“组”电池单元或电池是指为每台设备供电所需的电池单元或电池数量)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个电池
≤ 每次托运 2 件包装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个电池
每次托运 > 2 个包装,每件包装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个电池
每件包装的电池单元/电池最大净重PAX A/C:≤ 5 公斤PAX A/C:≤ 5 公斤PAX A/C:≤ 5 公斤
文件要求
1. 无需托运人声明
2. 曼谷航空文件“第二节的锂电池运输文件”
无要求
1. 无需托运人声明
2. 曼谷航空文件“第二节的锂电池运输文件”
必须在航空运单的“货物性质和数量”中注明强制性措辞符合 PI 966 第二节规定的锂离子电池 966无要求符合 PI 966 第二节规定的锂离子电池 967
包裝
1. 显示“锂电池净重____公斤”字样
2. 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中,完好无损,运输状况良好。
1. 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中,完好无损,运输状况良好。
1. 显示“锂电池净重____公斤”字样
2. 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中,完好无损,运输状况良好。
贴标
Lithium Ion Batteries Regulations (PI 966 & PI967)
无要求
Lithium Ion Batteries Regulations (PI 966 & PI967)
锂金属电池规定 (PI 969 & PI970)
正确的运输名称
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
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
UN 编号
UN3091
UN3091
包装说明
PI969
PI970
容量
第二节/ELI
电池单元 ≤ 1 g
电池 ≤ 2 g
章节 II / ELM
电池单元 ≤ 1 g
电池 ≤ 2 g
每个包装最大电池单元/电池数量及每次托运包装数为设备供电所需的数量和 2 套备用设备 一“组”电池单元或电池是指为每台设备供电所需的电池单元或电池数量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个电池
≤ 每次托运 2 件包装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个电池
每次托运 > 2 个包装,每件包装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个电池
每件包装的电池单元/电池最大净重PAX A/C:≤ 5 公斤PAX A/C:≤ 5 公斤PAX A/C:≤ 5 公斤
文件要求
1. 无需托运人声明
2. 曼谷航空文件“第二节的锂电池运输文件”
无要求
1. 无需托运人声明
2. 曼谷航空文件“第二节的锂电池运输文件”
必须在航空运单的“货物性质和数量”中注明强制性措辞符合 PI 966 第二节规定的锂离子电池 969无要求符合 PI 966 第二节规定的锂离子电池 969
包裝
1. 显示“锂电池净重____公斤”字样
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中,完好无损,运输状况良好。
1. 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中,完好无损,运输状况良好。
1. 显示“锂电池净重____公斤”字样
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中,完好无损,运输状况良好。
贴标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Regulations (PI 969 & PI970)
无要求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Regulations (PI 969 & PI970)



符合 PI 966、967、969、970 第二节的 PG 锂电池运输指南

可接受作为货物托运
1. 获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DGR CAT 1 或 3 或 6 认证的 PG 授权代理
2. PG 可接受符合包装说明 966、967、969和 970 第二节的锂电池
UN348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以及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PI 966 和 PI 967,仅限第二节)
UN3091,与设备包装在一起以及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PI 969 和 PI 970,仅限第二节)
PI967/PI970 第二节 - 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金属电池,每次托运 ≤ 2 包,每包 ≤ 4 个电池单元或 2 块电池,或包装仅包含安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中的钮扣电池 无需锂电池标志或 AWB 声明
3. SoC (充电量)不超过额定设计容量的 30%。
4. 锂电池总净数量不得超过 5 公斤/包
Booking in iCargo
1. 在“货物描述”栏中注明货物描述和“锂电池”字样
“符合 PI 966 或 PI 967 第二节规定的锂离子电池”,或
“符合 PI 969 或 PI 970 第二节规定的锂金属电池”
示例shipment
文件
1. AWB - 在“货物性质和数量”中注明“锂电池”字样
“符合 PI 966 或 PI 967 第二节规定的锂离子电池”,或
“符合 PI 969 或 PI 970 第二节规定的锂金属电池”
2. 第二节中的锂电池运输文件
示例transport
Packaging/Marking/Labeling
1. 设备必须使用坚固的硬质外包装,无损坏,运输条件良好。
2.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全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3. 锂电池净重(公斤)
4. 完整的锂电池标志(托运人必须填写标签上的电池类型 - UN 编号 (*) 和电话号码 (**) 部分)
示例abel_dgr


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 2021 年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概述了锂电池的运输要求。本指南并未提供完整的运输信息。请查阅所运输产品的包装说明以及所有适用的特殊规定。

这些材料免费提供,可作为指导原则为经过适当培训的托运人提供帮助。这些材料不会改变、无法满足或影响任何政府要求。由于政府法规不断改变,这些材料的内容可能会随之改变。对于因这些材料的变更、错误、遗漏或误解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曼谷航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