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可用性、减少与违规预订操作有关的不必要的分配成本、简化与曼谷航空产品及服务分配相关的非生产性成本,曼谷航空以此预订政策(简称“政策”)为指导原则,正确分配、保留、预订和发放曼谷航空航班机票。
本政策着眼于预防公司存票的负面影响。它适用于所有全球销售系统(GDS)/电脑预订系统(CRS)用户,包括旅行社(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成员及非成员;泰国旅行社及国际旅行社)和任何访问曼谷航空内部预订系统内容的个人或实体(“用户”)。
不当/违规操作的用户将被处以相应罚款。请注意,曼谷航空可能会向用户发出旅行社代收转付单,恕不提前通知。
用户有责任确保其所有分支的雇员、代理商和承包商都熟悉本政策,包括未来可能会通过类似通知告知的任何更新内容。
4.1严禁一名乘客进行与请求无关的投机预订。当您的预订与一名乘客的请求或购票意愿直接相关,请仅使用全球销售系统。
4.2在任何情况下均禁止以被动或主动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创建航段,从而满足全球销售系统生产力协议并获得相应奖励。包括将一个全球销售系统的出票量复制到另一系统中,以满足预订要求。
4.3输入伪造票号或已经使用过的票号占用预订会导致曼谷航空余票量减少。包含伪造姓名或错误票号的预订将被筛查。一旦发现,该预订将被自动取消并处以罚款,收费结构列于预订政策违规后果中。
政策 | 收费(美元,等值的当地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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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消的非活跃航段 | 5.00 美元每航段 |
无效舱位服务和收费规则 | 每张旅行社代收转付单须补交机票差价外加手续费 |
同一乘客的重复预订/航段/替代航段 | 5.00 美元每航段 |
虚假/投机预订和机票数量 | 5.00 美元每航段 |
培训和测试预订 | 5.00 美元每航段 |
拆分联程航段 | 每张旅行社代收转付单须补交机票差价外加手续费 |
1. 除征收上述违规罚款以外,每张旅行社代收转付单还需缴纳 20 美元手续费。
2. 曼谷航空保留相应调整违规罚款和/或手续费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该政策自 2013 年 4 月 01 日起生效。